首页 > 团队核心业务 > 专业追加股东连带责任 专业追加股东连带责任
业务概述:

尊敬的当事人:

当被告公司欠你方债务,在你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程序后而仍然没有追回债权,却看到被告公司股东有钱却得不到执行,股东逍遥法外而感到十分烦恼?这时你找到有关专业人士,而这些专业人士却告诉你:

一、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责任。

二、法院执行公司后,遇到无公司无财产执行,不能执行公司的股东。

三、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只能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四、公司的股东只要出资了,就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如果您真遇到这类烦恼,就把它交给我们律师团队处理吧,我们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追加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我们团队就是专业处理这类案件,专门追加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律师团队。


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电话:13417598758(杨福全);18124535889(张国亮)

电话:18858341380(黄瑞琼);18823436252(匡    苏)

网    址:www.gdsz148.com
邮   箱:13417598758@126.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皇都广场A座3506室 

公交站:会展中心南      

地铁站:皇岗村E出口




相关服务

展开
Powered by ZZ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