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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核]深圳律师为你解读婚姻诈骗罪(Marriage fraud)
日期:2019/10/12 14:55:23 来源:深和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
     

  深圳律师为你解读婚姻诈骗罪(Marriage fraud)
一、婚姻诈骗的认定  
      婚姻诈骗罪(Marriage fraud)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在这里,深圳婚姻律师提醒你,要适当了解婚姻诈骗的基本知识。在社会上,婚姻诈骗种类繁多,稍不留神,就会身陷泥淖。所以要分清楚一段失败的婚姻是不道德婚姻还是婚姻诈骗,这更有利于受害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深圳的受害者可多向深圳婚姻律师咨询)
      要区分婚姻诈骗与不道德婚姻(Immoral marriage),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即使双方曾经存在婚姻关系,法律也不会因此网开一面。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的作案予以区别对待。所以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The subject of the crime of fraud)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也就是说婚姻诈骗是违法的,是会受到法律追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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